综合训练馆是日常教学、训练、比赛以及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承接赛事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场馆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能为学生、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教学训练和比赛环境,使场馆管理达到规范、有序、清洁和卫生标准,进入场馆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凡进入场馆教学、训练的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及其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场馆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共同维护训练、教学、比赛和活动的良好环境。
二、各分馆严禁穿高跟鞋、钉鞋等硬底鞋进入,入馆须穿运动鞋或软底胶鞋,违者罚款。
三、综合训练馆属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地。
四、自觉维护场馆内秩序和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口香糖。违者罚款并责令其出馆。
五、进入场馆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赤裸上身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六、爱护场馆设备、设施及体育器材、公物(垫子、门窗、开关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移、拆卸馆内设施,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训练结束自觉将器材按原位摆放整齐,并主动清扫训练区域内垃圾。
七、场馆管理人员在场馆使用后及时打扫卫生,时刻保持场馆清洁。在每天上班前应先检查卫生、场地及器材,搞好场地和器材的保养工作。
八、场馆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不听劝阻者责令其出馆并处罚金。
体育学院场馆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