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中,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简称“中国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适应时代潮流、具有深厚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优越制度。
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重大决定为深入探索中国制度的内在逻辑、充分释放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1.中国制度深蕴“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彰显制度优势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历史雄辩表明,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为实现党的初心和使命不懈奋斗,是近百年来中国一切社会变革的最重要因素和最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逻辑,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逻辑,是中国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深刻体现在这一制度是我们党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首创精神、不断汲取人民群众伟大创造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动员群众、凝聚民心的强大制度优势。
新中国建立初期,正是由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工人、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建立巩固并发展壮大。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更加鲜明地彰显了党的坚强领导与人民群众主体力量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改革开放实践表明,中国制度的生机蕴藏在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首创精神之中,中国制度的活力体现在人民群众自主创造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改革开放中的许多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许多成功,都是“人民群众发明的”。改革开放从本质意义上说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场伟大革命,这场革命的最鲜明标志,就是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原则,汲取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中国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突出体现在这一制度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具有厚重的人民底蕴和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制度优势。
坚持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主体地位,依据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主体意愿推进国家建设和治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在筹划新中国成立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新中国成立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性质,依靠人民的主体力量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才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并为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
中国制度深蕴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突出体现在:其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来不断实现和巩固。正是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中,党的领导与人民的意志不断实现了有机统一。其二,中国共产党一贯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以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与巩固的根本基础,以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与完善的根本任务,正是在“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奋斗目标和价值取向上,党的坚强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实现了有机统一。
在制度建设的一切过程和各个层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这一制度价值取向集中体现在:其一,中国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二,中国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主体意识、调动最广大人民主体积极性作为根本依靠力量;其三,中国制度坚持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价值目标。
2.中国制度深蕴“改革性”与“定型化”的有机统一在勇于自我革命中彰显制度优势
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鲜明品格,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实现制度逐步定型和优化,是中国制度的突出优势之一。改革开放在制度创新上的突出贡献在于,既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不动摇,又立足中国实际、顺应时代要求深入探索制度优越性的有效实现形式,并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逐步实现制度定型化。“改革性”与“定型化”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的内在逻辑。
正是基于对制度变革的深刻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战略思考,20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改革开放面临重大考验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制度定型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从南方谈话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我们已走过了20年的制度改革和逐步定型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义无反顾地承负起在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的历史性重任。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开启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向“定型化”更为关键的十年新征程。2019年10月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制度改革与定型上作出了重大创新,进一步开启了新时代实现制度现代化的新征程。
鲜明提出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实现制度现代化,在继续完成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突出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现代化的紧迫任务,这既是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又是充分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独特优势的关键所在。
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表明,小治治事、中治治人、大治治制。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制度改革和定型提出了新要求。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政党制度以及各种类型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面临着一个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的历史性任务。因此,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着力完成制度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3.中国制度深蕴“传承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在中外文明交融中彰显制度优势
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制度是文明进程的结晶。如何处理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政治文明的关系,坚持制度创新的“传承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是在新时代征途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亟待深入回答和科学把握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释放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联系在一起,强调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厚重的文化底气,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在中国这块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影响深远的大地上推进制度创新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但却是从历史深处走来,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历史生成逻辑。历史悠久的传统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作用,是今天我们坚定制度自信不可或缺的文化自信底气。比如,人文至上的政治理念、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家国一体的政治情怀、追求中和的政治境界、崇尚整体的政治思维,内容博大、思想精深的中华传统政治文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文化奠基作用,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发展具有培根铸魂的文化源流作用。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本着“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态度积极吸纳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优良因素和有益成分,立足中国实践,顺应时代要求,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了强盛的制度活力和厚重的文化底气,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成为社会主义新中国巍然屹立的中流砥柱。
在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成果中释放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当今世界,各种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竞争比较、优势互补,构成多元共存、多元共进的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大潮流和发展大趋势,同时各种逆多极化、全球化思潮和行为也对世界发展大势构成严重挑战和潜在威胁。我们正面对着一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这一大变局中,中国制度愈益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对世界走向的深远影响。中国制度之所以充满生机活力,之所以更加自信地走在时代前列、引领时代潮流,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人类文明发展大逻辑和大趋势,勇立时代潮头,坚持与时俱进,“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推动不同文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从而不断增进中国制度的现代文明品格。这是我们在面对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和严峻风险挑战中愈加充满中国制度自信的坚定文化底气。
(作者:包心鉴,系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
摘自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