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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之八

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治理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鲜明主题。对于中国来说,在短短的七十年中,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卓越发展成就。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国家治理构建和改革的道路,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地发挥了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凝聚了全社会的共识与合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在探索国家制度建设,调整国家治理的重心,释放社会的活力,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

对于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我们党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进行了探索。毛泽东提出了国体与政体概念,科学区分了国家的阶级属性与组织形式的关系,为后来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出了探索。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个制度解决了孙中山提出的如何实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现代民主之问,避免陷入西方议会的“喧嚣吵闹的场所”误区,奠定了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

1954年,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全部建立。在此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组织国家政权的基本法律,选举产生了国家主要机构的领导人员,正式开启了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构建进程。此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等在新中国成立不久确立,由此初步构建起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治理体系,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和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的展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入了新阶段。面对开放的世界和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制度机制,调整国家治理的重心,释放社会的活力,更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

制度化和法制化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随着改革在农村、城市、国有企业、对外经济等诸多领域的展开,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也相应跟进,在各领域逐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制度机制的同时,也确立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改革者提供了有效激励,为改革行为提供了规范依据,为改革成果的巩固提供了制度支撑。实践充分证明了邓小平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判断: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特点

十八大以来,“两个一百年”的国家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了我们这一代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推动各个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形成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确立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8年3月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则明确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组织体系和方式、运行机制等,以制度规定的方式解决了长期争议不决的党与国家机构的关系问题。党内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为党全面领导各个领域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这是一套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组成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系。党的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各有分工,各司其责;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领域的制度不断完善,各有侧重,相互支持;地方治理、城市治理、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等不同层级的治理体系不断发展,互相补充,相互交融;治理的体制、机制、技术等要件不断创新完善,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在国家治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各主体也在不断适应新环境的要求,提高着治理能力。

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治理发展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整体设计。除了有全局性的顶层设计方案外,各个领域中都有自己的改革方案。任何改革都要方案先行,依法依规进行,即使是改革试点也是如此。二是有明确的时间表。“两个一百年”、2035年成为制度化进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各项改革都要以此进行规划推进。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重视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加强督查督办,发挥社会监督、社会参与的作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细。四是重视利用技术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大大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国家治理效能来体现制度优势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走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后半程。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时间表是围绕中华民族复兴的坐标确定的。“行百里者半九十”。在接下来短暂而关键的征程中,要警惕“黑天鹅”“灰犀牛”式风险出现,避免它们干扰、羁绊、阻碍我们冲刺的步伐,就要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效能,形成人人行动、人人担当、人人尽力、人人负责的奋斗局面,激发出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的磅礴伟力。

十九届四中全会具体描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的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举行的第17次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列举了我国的四个体制优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和民主集中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也是充分激发这些体制优势的过程。

要发挥这些优势,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独有的制度优势。共产党在中国的制度建设中,一直扮演着设计者、推动者和维护者的角色。一方面,党没有自己的利益,在多元的利益格局中通过不断的自我革命,摆脱既有思想和利益的藩篱;另一方面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克服了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阻碍,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整体性。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的一切现代化目标都不可能实现。党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从而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只有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才能带动社会革命,使国家制度与社会生活充满活力。

要发挥这些优势,必须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是现代化的归宿,现代化的根本是人的现代化。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标准,民心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要以人民为中心,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

要发挥这些优势,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当代中国的底色。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始终践行改革精神,才能破除不断产生的利益和思想藩篱,保持制度的活力,使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国情,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要发挥这些优势,必须保持开放的心胸。开放是现代化的精神气质。坚持全面对外开放是国家的战略,维护人类和平发展事业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我们通过对外开放,吸收国外有益经验,利用国际资源,大大加快了国家现代化的步伐。现在我们要继续坚持扩大开放,聚天下英才而用,让我们的制度在全球竞争中展现优势,给世界贡献更多的思路、智慧和方案,为人类现代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摘自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