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党总支实际情况,特制定体育学院党总支关于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发展原则
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到党的队伍中来。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2.思想上进、为人正直,有集体意识和团队意识。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4.拟发展前一年无挂科、违纪情况。
5.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者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1)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达到《专业素质达标三、五、七项测试》合格标准。
(2)参加各级运动会项目且获得优异成绩。
(3)参加各级裁判员且表现突出。
(4)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5)大学期间获得综合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6)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体系教育。
3.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定期考察(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二、关于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发展原则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申请。
2.思想上进,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
3.有集体意识和团体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各类活动。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5.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经考核成绩合格。
6.学习刻苦努力,拟发展前一学年内无挂科。
7.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者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1)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并达到学院当年《专业素质达标三、五、七项测试》合格标准。
(2)参加各级运动会项目且获得优异成绩。
(3)参加各级裁判员且表现突出。
(4)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5)治理论学习过硬,考试成绩良好。
(6)大学期间获得综合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7)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
(三)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
1.党支部审阅申报人员的档案材料。
2.党支部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讨论通过,形成统一意见,明确拟发展对象,经院党总支支委会审查同意。
4.院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确定。
三、关于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发展原则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预备党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集体意识和团体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各类活动。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5.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经考核成绩合格。
6.学习刻苦努力,拟发展前一学年内无挂科。
7.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者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1)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并达到学院当年《专业素质达标三、五、七项测试》合格标准。
(2)参加各级运动会项目且获得优异成绩。
(3)参加各级裁判员且表现突出。
(4)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5)治理论学习过硬,考试成绩良好。
(6)大学期间获得综合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7)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
(三)确定预备党员接收的程序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合格后报党总支预审。
2.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并报党委。
3.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4.指派党委委员或党总支负责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并报党委审批。